欢迎访问-山东财经大学新闻网

搜 索

媒体财大

当前位置是: 本站首页 -> 媒体财大 -> 正文

最新更新

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13日讯8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该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条内容最受关注,即“契税税率为3%至5%”。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实行的是1%至2%的实际税率。

新法一出台便刷爆了很多人的朋友圈。一些人表示“契税要提高了,要买房的赶紧买,要办证的赶紧办”,使得不少不明真相的买房人相当紧张。

“契税上调,买房成本要增加了!抓紧时间!……”这几天,类似这样的句子频频出现在人们的朋友圈。甚至网上有人称,如果以300万每套的总价计算,《契税法》实施后,买房要多交契税4万-6万元。

新出台的《契税法》究竟会不会改变当下税率?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潘明星认为,上述言论系误读。“8月1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是1997年制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税制平移。《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5%。这一次立法,税率并没有发生改变”潘明星向闪电新闻记者说道。

潘明星介绍:《契税法》第六条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等情况可以规定免税或者减税。各个地方也可根据自身情况规定优惠税率。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文件,对保障性住房实行1%、1.5%、2%的税率。山东省也一直执行上述政策。“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这些年国家逐步把很多税种的暂行条例通过立法上升为法律。而且,立法的原则保持原税负,基本上是原税制的内容平移过来。因此,大家不用担心”。

闪电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契税法》也将夫妻过户、法定继承等已有的情况写入条文。

律师陈正斌介绍,本次税法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情况可以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因为继承变更土地、房产权属也是免征契税,但这并不属于新的规定。“在2004年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和2013年出台的《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中,已经有过符合条件则免征契税的规定。因此本次立法是从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基本法律,等级更高了。”陈正斌介绍。

闪电新闻记者 耿琰 报道

媒体链接:https://sd.iqilu.com/v7/share/article/7033591.html?from=timeline

上一条:【学习强国】“学习强国”,你我皆是黑马——我与“学习强国”的故事

下一条:【山东教育新闻网】发挥青年智库作用,不断传递正能量!山东财经大学开展社会实践“三千计划”

联系方式
燕山校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邮编:250014

舜耕校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

邮编:250002

章丘校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经十东路18602号

邮编:250200

版权所有 © 山东财经大学新闻网 | 鲁ICP备0500193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