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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学院与泰安双创大厦签订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合作协议
2018年05月10日 17:15  单位 : 东方学院  撰稿 : 王学敏    浏览次 

5月10日上午,东方学院与泰安双创大厦合作签约暨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人才项目研发基地揭牌仪式在泰安双创大厦举行。东方学院院长宫淑瑰与泰安双创大厦总经理于连芳签订合作协议,泰安市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孔祥湖、东方学院院长宫淑瑰、高新区科技局副局长唐秀芹、双创大厦总经理于连芳为东方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人才项目研发基地揭牌。孔祥湖在仪式上致词,东方学院党委书记耿金波、双创大厦总经理于连芳讲话。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中小企业办科长洒艳慧,东方学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仪式。

耿金波代表东方学院讲话,对合作协议的签署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与双创大厦合作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人才项目研发基地,是东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走出校园、贴近社会的又一新尝试,也是学校健全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措施,对于帮助学生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有重要意义。期待双方以协议签署为契机,建立更加有效的沟通合作机制,开展全方位多领域的互动和交流,充分发挥人力、财力和资源优势,为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政策和平台支持,让创新创业精神在大学校园里蔚然成风。

于连芳代表双创大厦讲话,她指出,今天的揭牌仪式,标志着泰安双创大厦孵化基地与东方学院的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双方将在创业孵化、项目研发等工作中和衷共济、风雨同舟,联手把双创大厦打造成为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为高新区的发展做出贡献。

孔祥湖在致词中对双方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祝贺,他指出,东方学院与双创大厦建立缘分,共赢合作,对高新区的发展、对学生就业、对双创大厦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高新区将为双方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希望双方合作取得丰硕成果,继续引领全市创新创业,为高新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在欢快的乐曲和热烈掌声中,宫淑瑰与于连芳代表东方学院和双创大厦签订合作协议;孔祥湖、宫淑瑰、唐秀芹、于连芳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人才项目研发基地揭牌。

签约和揭牌仪式结束后,出席签约仪式的嘉宾在于连芳陪同下参观了泰安双创大厦孵化基地。

东方学院与泰安市双创大厦孵化基地达成合作共识,把双创大厦定点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人才项目研发基地,借助东方学院的教学资源和双创大厦孵化基地的优质创新创业培训资源,为大学生提供专业创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同时提供项目研发基地和创业服务,促进创新创业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努力让学校的创新创业资源效益得以最大化释放,达到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目标。

按照协议,东方学院将根据教学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要求,与泰安双创大厦共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校方派学生到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参加培训和创业,双创大厦提供场地、设备和创新创业服务,根据学生创新创业的内容和项目、课题给予适当的培训和指导,并派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创业指导,以保证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习创业板块的内容,为毕业后自主创业奠定良好的基础。泰安双创大厦根据自身场地优势和发展的需要,可承接东方学院的培训和会议服务,为校方提供信息咨询、创业指导和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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