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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明星教授应邀为上海交通大学做《新时代背景下的税制改革》讲座

2017年12月02日 14:23  单位 : 经济研究中心    浏览次 


11月28日下午,我校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教授应邀为上海交通大学做税收专题讲座。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相关专业教师、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来自涉税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聆听了讲座。讲座由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许多奇教授主持。

潘明星教授演讲的题目是《新时代背景下的税制改革》。潘教授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十九大做出的重大政治判断,这既是基于对十八大“五年来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五年来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基本判断,又是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新举措的逻辑起点。

接着,潘教授给出了十九大报告中的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潘教授指出,财税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集中体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由此,形成了新时代背景下,至2020年税制改革的11个课题: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调整消费税、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潘教授指出,上述改革内容,有的已经推开,如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环境保护税等;

有的还未推开,如个人所得税改革、房地产税立法及改革等,这些都是难度较大的税改,要在2020年完成税改任务,今后三年应该是税改的收获期。潘教授在全面梳理税改内容的基础上,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健全地方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营改增改革、资源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房地产税改革等方面做了重点分析。

整场讲座,潘明星教授旁征博引,始终将税制改革置于“四个全面”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环境中来把握、来阐述。逻辑严密,内容翔实,既讲理论又明实务;演讲立意新颖、视角独特,声情并茂,特别是多次引用“接地气”的描述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令在场听众受益匪浅,全场掌声笑声经久不断。

在交流互动环节,潘明星教授同在座师生围绕新时代背景下税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许多奇教授提出了如何化解房地产税改革难点的问题,王桦宇博士后提出了如何进一步深化营改增改革的问题。潘教授就现场所提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许多奇教授做总结发言,她对潘明星教授带来的精彩学术盛宴表达了诚挚的感谢。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李俊明博士、王桦宇博士后作与谈发言,经济法及其他学科多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参与互动,部分在沪涉税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亦专程前来聆听讲座并做交流。讲座现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讲座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据悉,本次讲座由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办,系“2017交大财税法系列讲座之九(总第27期)暨税法法治基地学术活动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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