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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军在光明网发表文章:推动“碳票”变“钞票”,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
2022年04月12日 17:48  单位 : 党委宣传部    浏览次 

作者:刘华军、田震(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碳达峰碳中和是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大战略决策。农业具有碳源和碳汇双重属性,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领域。发挥好农业对于“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作用,不仅有助于促进新时期农业绿色发展,而且有助于推动农业“碳票”变“钞票”,为新时期增加农民收入开辟新途径。

新时期农民增收不仅要数“钞票”,而且要数“碳票”,实际上“碳票”就是“钞票”。目前,我国多地已经开始积极探索“碳票”变“钞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021年5月,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沙县区签发全国首批林业碳票,迈出了全国林业碳票交易的第一步。此外,安徽省的滁州市、陕西省的咸阳市也先后出台了林业碳票管理办法,为全国探索林业碳汇交易路径提供了有益经验。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为了发挥好农业在实现“双碳”目标进程中的重要作用,迫切需要构建起农业“碳票”变“钞票”的实现机制,加快推进以农业碳票为抓手的农业碳汇交易,让农业碳汇交易成为飞架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一座金桥,开辟新时期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一、构建农业碳源碳汇监测核算体系

农业碳源碳汇的监测核算是农业碳汇交易的重要基础。《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加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农业既是温室气体排放源,又是巨大的碳汇系统。准确的监测核算数据不仅有助于摸清农业碳排放、碳吸收家底,制定更为科学的减排固碳措施,同时也是农业碳票发放的重要依据。

当前,农业领域碳排放、碳吸收的监测核算缺少专业的研究平台和系列化标准,需要加快构建农业碳源碳汇监测核算体系。一是制定监测核算标准。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应协同配合,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从监测、核算、报告、核查等方面展开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简明适用的农业碳排放、碳吸收监测核算标准,明确监测核算边界。

二是建立监测核算机构。集聚科研院校、涉农企业、行业组织等各类相关主体力量,根据已制定的监测核算标准,加快成立专门的监测核算机构,并鼓励大型农业企业自主开展监测核算平台建设。

三是完善监测核算方法。加快农业监测核算技术的难点攻关,加大低成本监测核算技术的研发力度。不断优化监测点位布局,结合地面监测和卫星遥感技术,建设农业碳排放、碳吸收监测信息平台。推广使用先进的自动监测、快速监测设备和成熟适用的核算方法。

四是克服分散监测核算困难。支持小农户开展联户经营、标准化生产,统一进行监测核算。支持监测核算人员进入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小农户和大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化、精准化和个性化的监测核算技术服务。

二、规范农业碳票的制发流程

农业碳票是一种收益权凭证,规范农业碳票的制发流程有助于维护农业碳票的权威性。当前,我国多地市已出台了林业碳票管理办法,2021年5月,三明市印发《三明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9月,滁州市印发《滁州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10月,咸阳市印发《咸阳市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各地市已制发的碳票地域性较强,很难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极大地限制了农业碳票的价值实现。

为了加快建立健全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农业碳汇价值实现提供有效途径,需要统一做好农业碳票制发的相关工作,规范农业碳票的制发流程。

一是明确各级部门职责分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应统一农业碳票制发标准,明确碳票样式,进行统一设计,制定明确的碳票申请细则。地方各级农业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负责农业碳票申请、审查、审定以及备案签发工作,并及时公布农业碳票持有、流转、结算等相关信息。

二是强化审查程序。重点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合法性,必要时可以开展实地调查。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和有关专家对监测核算报告进行审查,加强审查部门和监测核算机构的协调配合,实现监测核算与审查工作的高效顺畅对接。

三是引导农业经营主体申请制发农业碳票。支持条件充分的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先行先试,作为首批农业碳票的申请主体。鼓励分散的农户通过联合或依托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制发农业碳票。

三、建设农业碳汇交易平台

建设农业碳汇交易平台是推动农业“碳票”变“钞票”的关键环节。2021年9月,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作为我国首部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确立了全国农业绿色发展目标,明确提出农业绿色发展要遵循“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碳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一种制度工具。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开始上线交易,这为建设农业碳汇交易平台提供了借鉴和参考。要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总体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建设农业碳汇交易平台。

一是要做好顶层设计。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应加快组织建设农业碳票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会同其他部门制定交易规范和交易细则,对碳票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是要优化交易平台管理。不断丰富和完善交易方式,提供线上线下交易渠道,支持采取电子化资金的交易模式。简化交易流程,提供交易指南服务,降低交易成本。

三是逐步扩大农业碳汇交易平台规模。丰富交易品种,加强多领域交叉研究,打通行业间碳交易壁垒,加快推动农业碳汇交易平台覆盖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在条件充分时,可逐步将农业碳汇交易纳入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四、激活农业碳票的市场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渐形成,为碳达峰碳中和被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奠定了良好基础。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极具挑战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多主体积极参与。碳汇交易则大大降低了市场主体减污降碳的成本,为企业、单位、个人提供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有效途径。因此,碳汇交易市场的潜在需求量巨大。

为了更好地实现农业“碳票”变“钞票”,需要激活农业碳票的市场需求,促进更多的市场主体购买农业碳票。一是通过宏观上的政策支持和制度规范,来引导重耗能企业参与农业碳票交易。通过绿色低碳标识建设,推动企业自主购买农业碳票来抵消企业活动碳排放,从而承担企业责任、塑造低碳品牌形象。

二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积极参与农业碳票交易,做好践行社会责任的表率。鼓励碳服务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采取保底收购、溢价分成的方式收储农业碳票。

三是探索构建覆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生态积分体系,将农业碳票消费纳入生态积分体系,结合积分情况提供各类政策优惠。

四是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基于碳票的绿色金融产品,参与农业碳票的存储、交易、融资,创新质押贷款产品,探索将农业碳票作为贷款的可质押物。

五是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渠道,加大对农业碳票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农业碳票的社会关注度和认可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农业碳票是利用市场机制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工具,作为“双碳”愿景下的新生事物,需要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实践。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在不影响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为“双碳”时代下农民增收开辟一条新的途径。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21BGL003〕、山东省社科规划重大研究项目〔20AWTJ16〕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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