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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校区法学院成蹊讲坛第19期:风险社会之行政法应对
2011年11月03日 17:15    燕山校区法学院 撰稿:刘杨 牟利成 编辑:张建勇    浏览次 

  11月2日下午,燕山校区法学院成蹊讲坛学术演讲系列第19期举行。日本中央大学法学部中西又三教授受邀为该院师生作题为“风险社会之行政法应对”的学术报告。
  中西又三首先阐述了“风险”概念以及在日语中的含义和在行政法上的界定。他从自然灾害导致大规模社会风险发生的应对方面,以今年东日本大地震为例具体地讲述了日本如何应对自然灾害产生的社会风险;从日本国会制定的《灾害对策基本法》、发生自然灾害时中央与地方的具体分工、日本国会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所处的地位,以及今年东日本大地震及海啸发生后所暴露出日本在应对大规模自然灾害发生时行政法方面的缺陷,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关于东日本地震海啸后造成的核泄漏事故这一事件上,中西又三讲解了现在日本立法规定的核设施安全的不完全性以及造成这种情况的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原因。他表示,在应对发生大规模自然灾害及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事件(如大地震、海啸、核泄漏)所产生的社会风险时,除了完善行政法相关立法,也应当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从过去失败的教训中吸取经验。
  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牟宪魁和山大研究生刘伟参加报告会并担任翻译。法学院教授何翠凤、牟利成博士和部分学生参加了学术报告会。刘奇耀博士主持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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