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有关选举宋卫刚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的委任已于2025年10月22日所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获得批准,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宋卫刚担任该公司董事及总裁资格的批复。

宋卫刚,系我校1994级会计学专业校友,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学习经历:
1998年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2003年毕业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8.08—2014.04,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务处、信息处科员、副主任科员,部长办公室副处级、正处级秘书,财政部经济建设司调研员、处长、副司长级干部。
2014.04—2015.08,担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2015.08—2016.10,担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
2016.10—2022.04,担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21年5月,兼任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2.05—2024.07,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年5月,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任,后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5年9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25年12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撰稿:邵伟然 审核:徐彬 编辑:裴振威 终审:于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