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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明星教授应邀参加“税收法定主义与民生”学术研讨会

2015年04月28日 15:52    经济研究中心 撰稿:康传坤    浏览次 


  4月24日, 我校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潘明星应邀参加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税收法定主义与民生”学术研讨会并做演讲。会议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举行。
  在演讲中,潘明星认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写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是我国财税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对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意义重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制定的《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推进税收法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既积极又稳妥。其核心内容,是改革行政主导税收立法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税收立法。在互动环节,潘明星就税收法定的许多前沿问题,同与会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
  研讨会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贾绍华主持,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刘佐,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张学瑞,全国人大预工委办公室主任俞光远等八位嘉宾做了精彩演讲。
  这次会议是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协办的“税收宣传月学术研讨会”,会议主题为“税收法定主义与民生”。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各界人士5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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