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规范干部日常管理,从严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经学校党委研究,修订出台《山东财经大学干部日常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干部请(销)假、参加会议和培训、在职攻读学位、进修访学、出国(境)、兼职、个人事项报告、挂职、借调等日常管理事项的工作流程、审核权限作出明确规定。
《规定》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将学校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省委巡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真正让干部在日常行为规范中,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是学校党委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具体体现。
下一步,学校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带头敬畏法纪,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团结带领全校党员、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加压奋进,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全力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撰稿:陈子东 审核:马玉林 编辑、终审:张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