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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2012年04月25日 11:37    法学院 撰稿:郭蕾 编辑:张建勇    浏览次 


  4月24日下午,法学院召开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2011级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陈广振当选为法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会主席。校团委书记邓迎迎、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邵文涛、副院长王春婕出席大会。法学院党总支秘书刘思锋、团总支委员郭蕾、校研究生会负责人崔瑞东、刘欣,金融学院研究生会主席范磊应邀出席会议。
  校研究生会负责人崔瑞东宣读了《关于同意法学院召开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组建第一届研究生会的批复》,刘欣对法学院召开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和选举产生第一届研究生会表示祝贺,并表示校研究生会将全力为法学院和各学院研究生会给予支持和服务,同时希望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加强联系,努力促进我校研究生会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会“三自”职能,促进研究生同学的成长成才。金融学院研究生会主席范磊代表兄弟学院研究生会致辞祝贺。
  邵文涛在讲话中认为,法学院研究生会是在建设高水平财经大学的背景下,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严谨的民主程序,由代表选举成立的,它的成立是学生参与学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的体现,必将促进研究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他对研究生会的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第一,在党总支和校研究生会领导下,以服务研究生为宗旨,维护研究生的合法利益,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成为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坚强组织。第二,发扬法学院优良传统,推动教学科研创新工作,努力形成严谨求实的学风、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形成特色在学术交流、实践创新、文体活动、对外交流等方面做出实效;第三,加强与校研究生会及各院研究生会的交流合作,吸收有益经验,相互开展多彩活动,丰富研究生学习及日常生活。他希望法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会成为凝聚研究生的坚强核心。
  法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委会坚持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全国学联、省学联和校研究生会章程的规定,通过预备会议、正式会议以及研究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方式完成了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和第一届研究生会组建工作。在预备会议中,筹委会报告了会议任务和会议筹备情况;通报了候选人情况;并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正式会议的会议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正式会议通过了研究生会章程、选举办法、候选人答辩顺序后,候选人精彩答辩,经公开唱票,产生了由陈广振、谷阳阳、江云凤组成的法学院第一届研究生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在随后的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了主席及秘书长(学生),并聘任具体负责研究生管理的辅导员、团总支委员郭蕾为研究生会秘书长(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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