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霄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下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和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从17%和11%降至16%和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商业年销售标准提至与服务业相同的500万元;对装备制造等合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充分考虑上下游企业实际税负
“将17%档税率降为16%、11%档税率降为10%,看起来好像减税力度不大,但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已经说明减税力度不小。”著名财税专家、山东财经大学教授潘明星认为,之前按照17%档税率征收的行业,主要是工业和商业,占据我国经济的很大一部分,将税率幅度下调1个百分点,考虑到了上下游企业的承受能力,最终的2400亿元减税,应是上下游企业税负变化后,最后的“净减税”。解决市场反应痛点
此次,按照企业销售额,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50万元(工业)和80万元(商业),统一提高到500万元,这也意味着原本很多需要按照高税率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可以享受到3%的增值税征收率(不抵扣)。
潘明星表示,这次工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标准统一提高至500万元后,跟现行服务业认定标准一致。工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范围扩围后,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而不是现行的17%的增值税税率。不过,有的企业进项税额大,再加上下游企业希望获得进项抵扣等因素,部分企业可能继续选择成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同时还要看到,一个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企业,一定会选择一般计税办法,而不会守着小规模纳税人的这些“优势”而裹足不前。
针对增值税留抵税额不退问题,此次会议明确,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所谓增值税留抵税款不退,是指纳税人当期销项税款不足以弥补其进项税款时,其差额称为留抵税款,若当期不退,则结转下期抵扣。
“这是非常好的举措。增值税留抵税款不退占用了企业资金,这次国家从装备制造等行业入手先行退税,减轻了企业负担,也是鼓励这些行业发展。”潘明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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