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毕业生们奔波找工作的“就业季”,女大学生们在求职过程中最大的愿望就是不遭性别歧视。可是,愿望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除了有“拼爹”资本和拼公务员考试的魄力,身高、相貌、婚育甚至酒量,都会成为女性就业的拦路石。这不,网上热传图片,女大学生以“叠罗汉”的行为艺术,表达女性遭遇就业歧视的不满;扮花木兰“穿越”招聘会,抗议就业性别歧视,让人动容,更让人心酸。
在一项调查回馈的1100多份答卷里,有80%的女大学生表示自己曾在求职过程中遭遇性别歧视,包括隐性就业歧视。导致频频出现女大学生临近毕业,忙“征恋”、“征婚”、“傍大款”的怪现象。
就业歧视越来越向隐性发展。由于用人单位在招工简章中公开歧视女性的行为将受到劳动监察部门的查处,他们往往在招聘现场只收集简历,事后不再通知女大学生求职者面试;或在面试之后,再由内部掌握淘汰女大学生;或企业以“不适合岗位”为借口,拒绝录用女大学生。
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消除隐性就业性别歧视,更是难上加难。尽管国家很多法律法规都提出反对歧视,但落实起来不是那么具体可行,也就不能真正起到作用。某外企人力资源主管明确表示:“我们如果因为性别因素不想要一个人时,并不会说出真正原因,而是会找出很多其他理由。”某知名广告公司的老总陈女士向记者坦露了她的难处。作为女性,她很理解女职工需要更多的保障,但作为企业主,她又很希望女职工们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她的公司原来录用了一名女会计,可不到一年时间就怀孕了,好不容易培养的人才关键时候用不上,公司只能干着急,而为此付出的直接、间接损失只能由公司承担。此后,公司在招录女性时就暗暗附加了条件,她认为这“实属无奈”。
消除隐性就业性别歧视要依靠政府。首先,政府不断完善保障平等就业的法律,加大对歧视女性、无正当理由拒招女性的用人单位监督查处力度的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和激励性措施,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女职工,鼓励女性自主创业,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用人氛围。其次,分担企业录用女职工时所需的“自然附着成本”,完善支持女性就业的生育保障制度,减少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第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女大学生就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消除隐性就业性别歧视也要依靠女大学生自己。女大学生首先要从自身做起,打破功利思维,学会自立自强,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对就业歧视说“不”。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婚姻观,以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面对就业。不给自己过分的压力,乐观从容面对企业对自己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