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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独立学院综合检查和质量调研专家组意见反馈会在东方学院召开

2012年06月09日 07:57    东方学院 撰稿:林玮玮 编辑:张建勇    浏览次 


  6月8日下午,教育厅综合检查与质量调研专家意见反馈会在东方学院召开。教育厅专家组组长、山东政法学院院长李玉福教授,副组长、济南大学副校长蔡先金教授,成员济宁医学院教务处长司传平教授、青岛大学教务处长于永明教授、山东农业大学副总会计师梁作琪教授、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调研员张琳,专家组秘书、青岛理工大学评估办副主任吕楠教授;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兼东方学院院长、分党委书记王玉华,常务副院长、分党委副书记高立明,副院长杨子华,分党委副书记宫淑瑰,总督学梁冰,院属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意见反馈会。反馈会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调研员张琳主持。
  李玉福宣读了专家组意见。专家组认为,东方学院定位准确,规划合理,办学思路清晰;办学条件基本满足了办学需求;大力推进质量工程建设,教学改革成果显著;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监控体系基本健全;东方学院的拓展教育、创业创新教育等方面特色鲜明;学校领导管理体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同时,专家组指出东方学院在师资队伍结构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尽快明晰产权,实现土地过户和资产确权;加大教学经费投入,提高实验室利用率,加快校园数字化建设;加强自有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重视青年教师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重视高水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创新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院健康持续发展。
  专家组成员分别发表讲话,从办学定位、管理体制、办学条件、人才培养、教学质量、学生素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财务审计等方面进行点评。在肯定学校办学成绩的基础上,为东方学院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王玉华在发言中指出,专家组对东方学院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完全符合学校实际情况,专家组的点评既总结了东方学院的办学经验,也找出了学校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王玉华代表学校表态,要认真学习领会专家组对学校的评价意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协调合作办学双方,进一步加大教学投入力度,解决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以高度有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努力将东方学院建设成为更加规范的示范性独立学院。
  考察期间,专家组听取了学校的自查报告,查阅了相关材料,考察了学院的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走访了有关部门与相关院系,访谈了东方学院党政领导、管理人员、教师、学生等共计53人次,听课11门时,考察了3个专业和6门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与改革情况,调阅了4个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182份,查看了学生考试试卷208份,召开了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座谈会3次,并根据东方学院办学条件、内涵建设,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检查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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