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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学位办专家组对东方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进行评审

2012年06月07日 08:37    东方学院 撰稿:搜 编辑:张建勇    浏览次 


  6月6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家组一行到东方学院,就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进行评审。学校副校长、东方学院院长、分党委书记王玉华,常务副院长、分党委副书记高立明,副院长杨子华,分党委副书记宫淑瑰,总督学梁冰,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评审会。省教育厅学位办调研员薛立魁主持会议。
  专家组组长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李章泉教授,专家成员有烟台大学副校长郭善利、山东财经大学教务处长刘正林、山建大研究生处长张志刚、教育厅学位办调研员薛立魁、济南大学研究生处科长郝晓艳。
  王玉华在讲话中指出,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评审是学校发展史上的大事。东方学院已经明确了坚定不移地走规范办学的独立学院发展之路,“十一五”期间,保证质量上规模;“十二五”期间,稳定规模上层次。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把东方学院建设成为校风严谨、机制灵活、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省内一流的示范性独立学院的目标。
  宫淑瑰就教学工作进行了汇报。随后,待评审专业负责人依次进行汇报。
  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后对东方学院的基本办学条件进行了实地考察。专家组一致认为,东方学院办学思路明确、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办学质量较高、办学条件基本达标,达到了省学位办关于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各项指标,建议将东方学院列为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议将会计学等12个专业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在评审反馈会上,专家组还就东方学院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王玉华表示一定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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