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至9日,省教育厅专家组一行到东方学院开展独立学院综合检查与质量调研工作。
专家组以山东政法学院院长李玉福为组长,济南大学副校长蔡先金为副组长,济宁医学院教务处长司传平、青岛大学教务处长于永明、山东农业大学副总会计师梁作琪为成员。山东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调研员张琳、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赵凤文、青岛理工大学评估办副主任吕楠陪同专家组检查调研。
6日下午,省教育厅综合检查与质量调研工作汇报会在第三会议室举行,学校副校长、东方学院院长、分党委书记王玉华,常务副院长、分党委副书记高立明,副院长杨子华,分党委副书记宫淑瑰,总督学梁冰,以及东方学院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会议张琳主持。
李玉福在讲话中指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独立学院综合检查的通知》(鲁教高字〔2011〕20号)和《关于开展山东省独立学院质量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试行)》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工作、办学基本条件、有关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等内容进行综合检查和专题调研。
李玉福强调了此次综合检查和质量调研对于我省独立学院发展的重要意义,目的是为了探求如何使独立学院发展得更好。他将此次考察的内容、方式和做法做了说明,并表示此次综合检查和质量调研旨在促进独立学院加大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强办学条件的改善,促进管理规范化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王玉华从五个方面向专家组介绍了东方学院基本办学情况,重点介绍办学成效与办学特色。
在检查和调研中,专家组将分别通过听、看、访、查等多种形式、方法,对东方学院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调研,进而明确整改要求,提出修改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