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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4教授当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2013年05月07日 11:37    教务处 撰稿:张宝义 编辑:张建勇    浏览次 


  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成立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函[2013]4号),我校有4位教授当选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这四名当选委员中,郝书辰教授当选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刘兴云教授当选会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刘正林教授当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黄磊教授当选金融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大力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成立了2013-2017年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其主要任务包括就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对于引导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教学改革与建设,指导学科专业评估,促进学科专业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提高本科教育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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