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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三名教授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

2012年10月16日 16:24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撰稿:耿保民 编辑:张建勇    浏览次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发文公布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名单,我校崔友平教授(政治经济学重点学科)、张新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重点学科)、王爱国教授(会计学重点学科)入选。
  本次全省共评出“高等学校首席专家”49名,到2015年,全省高等学校要选拔300名左右首席专家。“高等学校首席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与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周期同步,一般为3至5年。
  “高等学校首席专家”制度是2012年省教育厅、财政厅新启动的一项人才重点项目,在山东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遴选,旨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学术骨干队伍,推动重大、原创性科研成果研究,提高全省高等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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