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大要闻 > 正文
我校被济南市命名为四星级“平安单位”

2016年08月12日 17:34    撰稿 : 保卫处    浏览次 


  8月11日,济南市召开深入推进“平安单位”创建暨创建单位内保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关于命名星级“平安单位”的决定》,我校被命名为四星级“平安单位”,全市本科高校中仅有我校及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交通学院4所高校被命为四星级“平安单位”。
  2015年以来,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济南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按照“平安医院、平安学校、平安高校、平安银行、平安企业、平安机关、平安站区、平安景区、平安商场、平安工程”等10个行业、系统,在全市各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了星级“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我校按照创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法人代表责任制为主线,以提高单位治安防控能力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单位内部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不断健全内部综治、保卫组织机构,积极探索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扎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营造安全有序、平安和谐的单位内部环境,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Copyright © 2011 山东财经大学宣传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