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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第一次教学委员会会议

2011年12月19日 11:05    教务处 撰稿:张宝义 编辑:张建勇    浏览次 


  12月16日上午,学校召开第一次教学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山东财经大学(筹)教学委员会章程》(讨论稿)和四个教学文件讨论稿。校长刘兴云主持会议,副校长聂培尧及教学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聂培尧公布了新成立的第一届教学委员会成员名单,宣读了《山东财经大学(筹)教学委员会章程》(讨论稿),并对做好本学期度四、六级考试和期末考试的组织和检查,抓好考风管理,做好督导巡视等工作提出要求。
  教务处处长刘正林介绍了几份与当前教学工作密切相关的教学文件的制定过程。教务处工作人员在深入研究原山财和原山经相关制度存在的共性和差异性,参考借鉴兄弟院校有关制度的基础上,走访调研了二十二个教学单位和两个实验教学中心,按照求同存异、取长补短的原则,起草了四份教学文件的讨论稿。
   刘兴云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学校教学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委员由各教学单位院长与教学实验中心负责人组成,充分说明学校对教学工作的重视。刘兴云强调,各学院院长作为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把教学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他还就各学院合并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构建校、院二级管理体制等事宜进行了总结与部署。
  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山东财经大学(筹)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山东财经大学(筹)考试工作规范》(讨论稿)、《山东财经大学(筹)关于考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办法》(讨论稿)和《山东财经大学(筹)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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