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经济工作暨“四个中心”建设推进大会召开,传达了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精神,表彰了济南市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校被济南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济南市创城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精准对标、不打折扣地完成各项创建工任务。特别是在舜耕校区,利用作为海绵工程试点单位的机会,争取政府投资3000余万元,在暑假期间对舜耕校区及三个宿舍区进行了彻底整治,校园环境和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积极落实拆临拆违的工作部署,按时完成拆除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创城期间,党委宣传部、基建处、总务处、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各司其职,积极行动,狠抓落实,相应工作得到了济南市政府及市中区政府的充分肯定。基建处副处长官毅同志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
